读万卷书也要行万里路
——教育部基教一司负责人就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答记者问
中国教育报记者 赵秀红

       中国教育报 北京12月19日电 日前,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意见》对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提出了哪些目标要求?

     答:《意见》对各地中小学研学旅行的开展提出了“四个以”的基本要求,即开展研学旅行工作要以立德树人、培养人才为根本目的,以预防为重、确保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为着力点,以统筹协调、整合资源为突破口,因地制宜开展研学旅行。探索形成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让广大中小学生通过研学旅行增强对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同时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问: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意见》提出了开展研学旅行的四条基本原则,是各地组织开展研学旅行的基本依据。一是教育性原则。研学旅行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二是实践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三是安全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安全。四是公益性原则。研学旅行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

      问:《意见》对于各地推进研学旅行工作提出哪些具体要求?

      答:一是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意见》要求各中小学要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学校要精心设计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并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二是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意见》要求各地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密切合作,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等,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各基地要将研学旅行作为重要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发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

       三是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制定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要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通过各种形式告知家长活动的相关信息,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学校自行开展或采取委托形式开展研学旅行,都需要安排相关人员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与家长、参与企业等签订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责,切实保障学生安全。

       四是健全经费筹措机制。《意见》提出各地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交通部门、铁路部门、文化、旅游等部门通过执行儿童票价、减免门票等方式支持研学旅行开展。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动将研学旅行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鼓励保险企业开发有针对性的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措施。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

       五是建立安全责任体系。《意见》要求各地要制订科学有效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建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和应急预案。学校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购买相关的意外险和责任险,与家长、研学旅行委托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旅游、交通、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别对研学旅行开展涉及的企业,交通工具,住宿、餐饮等公共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为研学旅行活动开展提供全面可靠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