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大安全观综合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

 

——专家解读《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之二)

 

通过改良学校文化有效预防学生欺凌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石中英

       《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为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行为提供了政策依据,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尤其是把预防学生欺凌放在整个工作的首要位置,凸显了预防工作的重要性。

       学生欺凌问题虽然已成为一个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但首先是一个教育问题,主要表现就是学生在校内外生活中遭遇强制性的、恶意的欺辱和攻击,其危害在于极大影响被伤害者的身心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学生欺凌事件的危害性,毋庸赘述。虽然在学生欺凌事件中经常有学校以外的人和因素的介入,但是学生欺凌的主体大多数时候还是学生。从这个角度来看,学生欺凌行为的发生本身说明学校中人际关系特别是学生间关系的变质,预示着校园人际关系特别是学生间关系的危机。如果学生之间是平等友爱的关系,彼此之间发生种种欺凌和伤害行为是不可思议的。照此理解,学生欺凌行为的发生只是一个表象、一种结果,根本原因还在于校园人际关系特别是学生间关系的变质。因此,《意见》强调,要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全体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

       解决学生欺凌行为,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预防为先的原则。一旦欺凌行为发生,无论怎么样处理,都已经给被伤害者留下了难以消除的心理伤害,需要进行专门的心理辅导和帮助。要预防和解决学生欺凌行为,一项根本性的举措在于直面校园中师生关系、生生关系的现实问题,重建校园中的人际关系包括学生间的关系。理想地说,校园中的人际关系包括学生间的关系,都应该是一种教育性的关系,都应该是围绕着学生的健康、和谐和多样发展建立起来的,师生之间、同学之间充满尊重、信任、关爱、平等的精神。不难理解,每一个学生来到学校,都是带着自己的梦想,对学校生活有无限的憧憬;每一个同学在学校日常生活中,都渴望得到尊重、信任、关爱和平等的对待。如果这些心理上的需求和教育上的期待得到满足的话,我深信没有谁愿意成为小霸王,以欺负同学为乐。但是,一旦这些心理需求和教育上的期待得不到满足的话,或者,一旦部分同学在日复一日的学校生活中感受和体验到的是羞辱、怀疑、恶意责备和不公正对待的话,那么,他们也会像镜子一样对他人表达出同样的态度、做出同样的行为。而且,由于他们的年纪比较小,并且由于青春期所特有的焦躁情绪反应,在出现这种对他人的羞辱、怀疑、恶意责备以及不公正对待时,会更加没有理智,甚至会做出让旁观者感到惊异的事情来。所以,广大中小学要注意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正如文件指出的,要努力创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重视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加强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开展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形成团结向上、互助友爱、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激励学生爱学校、爱老师、爱同学,提高校园整体文明程度。

       一些长期受不到老师关注、处于学业不良状态甚至被家长和老师认为是没有希望的“失败学生”,会通过欺凌同学的方式显示自己的存在感,获得自己病态的尊严感,甚至是单纯为了引起老师的关注。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些专门欺负别的同学的孩子,一方面是加害者,需要批评教育;另一方面也是受害者,应该得到充分的同情和必要的帮助。因此,广大中小学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建立更加尊重、更加信任、更加平等、更加民主的学校制度、关系和生活方式,彻底铲除欺凌现象产生的文化土壤,使学生成为积极、自主和充满友爱精神的人,学会像珍视自己的名誉那样珍视集体和他人的荣誉,懂得像维护自己的尊严那样维护集体和他人的尊严。

预防欺凌学校需树立大安全管理观

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程斯辉

       《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突出了学校安全管理在预防学生欺凌中的作用。

       当下一些学校在管理中仍不能做到全要素检视、全过程把控、全人员参与、全时空覆盖,出现将学校安全管理局限于校内、局限于显性问题、局限于所谓物防和技防,重视事后检讨处置,忽视事前的预警预防,忽视事中巡视落实的现象。这些都是缺乏“大安全管理观”的表现。

       树立学校大安全管理观,一要把保证学校安全视为“头等大事”。学校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要警钟长鸣。

       二要坚持全过程掌控,事前抓预防,天天都是开始,时时都在念想;事中抓坚持,环环都要到位,日日坚持不懈;事后抓处置,件件都要慎重,事事均需到位。

       三要坚持全要素检视、全时空覆盖。学校安全管理涉及面甚广,不仅有食品安全、饮水安全、用电安全、燃煤用天然气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安全、校园建筑内理化等,还涉及性安全、生长发育安全、生命安全、活动安全等。为此,学校安全管理需要考虑的不安全因素可谓无处、无时、无人和无事不在。学校大安全管理,强调不能有死角、不能有黑箱、不能有盲区、不能有遗漏。

       四要坚持人防、物防、技防与心防的统一。《意见》将学校安全管理视为预防学生欺凌与暴力发生的重要举措,凸显了“心防”的重要性。从安全管理上讲,人防、物防、技防是手段或方式,而“心防”则是潜隐在人防物防技防背后,影响甚至决定手段发挥作用的意识、心态、精神、理念等。而对于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来讲,“心防”有二层含义:一是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者的脑力、心理、思维、意识、精神要到位;二是要重点关注师生的心理健康安全问题。《意见》特别强调,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从关注师生心理健康安全上讲,“心防”的重点需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疏导,要对学校的优秀学生、贫困生、心困生、留守生给予更多的关注与关爱。

       五要在调动校内全员参与的过程中,重视家长、社区、社会的力量,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参与平安校园建设。将学校安全管理置于国家安全管理、社会安全管理、社区安全管理的大体系中进行谋划、开展工作,使学校安全管理赢得良好外部环境,同时又为社会安全、社区安全作出贡献,形成学校安全与社区安全、社会安全之间的良性循环。

       六要在具体落实上做到“有制度、有机构、有人员、有责任、有手段、有行动、有督导、有恒心”。有制度,就是学校要制定完整严密的安全管理制度,将国家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文件、意见、精神落到实处;有机构,就是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之类的专门机构设置,以形成专门机构管理、其他部门协同的机制;有人员,就是学校应有专职的人员配置,以形成专职兼职相结合的学校安全管理队伍;有责任,就是学校责任明确,第一责任、主要责任、专门责任明确,做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有手段,就是学校要有专门的工具配置、设施建设,使学校安全管理诸如学生欺凌问题能够及时预警、及时预防、及时处置;有行动,就是学校安全管理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不是坐班听电话汇报的,而是走动查看巡视的;有督导,就是学校安全管理有检查、有督促、有指导、有责任追究,谁负责,谁担责;有恒心,就是学校安全管理能够持之以恒,成为一种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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