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教育局文件

 

连教中〔20153

 

 


关于开展中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的通知

 

各中学:

为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提升教师信息化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正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闽教办综〔201417号)和《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榕教综〔2014286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我县中学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进一步增强初、高中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学课堂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二、活动组织

(一)领导小组

  长:倪锦平

副组长:李承端、董学勇

成 员:陈功锐、叶功鹏、王旭、林发明、雷永忠、方群

(二)指导组名单及职责

1. 指导组名单

  长:雷永忠

副组长:郑发文、黄春云

  员:李青、郑永堂、兰万明、邱英、余友希、刘永坚、张继宏、林云珍、郑伟

2.职责:指导学校教研团队和教师把握课标、分析教材,组织教师通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晒课”、评课活动,开展“优课”的评选与推荐。

三、活动范围

1.全县具备信息技术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普通中学,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可参加。各校原则上应做到学科全覆盖,且连江一中、尚德中学、黄如论中学、文笔中学、凤城中学、启明中学、树德学校参加“晒课”活动的教师比例不得少于25%,其它学校不得少于20%。

2.省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已认定的省市县学科骨干教师、县优秀教师工作室成员、县初中学科教研中心组成员要全员参与“晒课”。

四、活动方式

活动分为教师网上“晒课”与“优课”评选两个阶段。

1.网上“晒课”。“晒课”活动通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呈现,教师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1slk.fjber.com),点击链接报名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省级平台与国家平台连通,不需再次注册。各学校的“晒课”应在2015410日前完成。

2.“优课”评选与推荐。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 20154月,我县开展县级“优课”评选,而后根据市下达的“优课”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参与市级评选,再经逐级评选向上推荐。

五、活动内容与要求

 1.各校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任务,精心安排,扎实开展。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调动教师积极参加本次活动,鼓励广泛参与,原则上各校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按今年34月份的实时课程教学进度均有1节课参与“晒课”;属同一学科相同课目的,每所学校只能提交1节。  

2.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包括一堂完整的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要求见附件)、评测练习(非学术性课程不要求)和专家点评(“晒课”不作要求,“优课”必选)等。内容须符合课标要求,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突出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以及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学重难点问题。教学过程要注意信息技术使用的合理性、匹配性、生成性和创新性。

六、活动奖励

1.评定为县级“优课”作者均视同举行一次县级公开课,并颁发获奖证书。

2.被县级推荐参与市级“优课”评选的作者,按市局文件视同举行一次市级公开课。国家评定的“优课”作者视同举行一次省级公开课,省级评定的“优课”作者视同举行一次市级公开课。

3. 获得市级“优课”的作者给予 300元奖励,获省、国家级“优课”作者由上级部门另予奖励。

4.全县评选若干个“晒课”优秀组织学校。

七、时间安排

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县级“优课”评选和推荐参与市级“优课”评选。各校的“晒课”应在2015410日前完成,县级“优课”评选在20154月底完成,并择优推荐参与市级“优课”评选。各校要利用福建省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

 

附件:省教育厅:“优课”视频相关要求

 

 

(此页无正文)

 

 

 

连江县教育局

201522

 

 

 

 

 

 

 

 

 

 

 

 

 

 

抄送:县教师进修学校,存档                                   

连江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522日印发

 

 

 

附件            

“优课”视频相关要求

 

1.优课视频必须是完整的课堂实录,课堂实录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画面清晰,大小控制在500M以内。

2.要有片头和片尾,片头时长不超过5秒,内容包括:课程名称、年级、上/下册、版本、主讲教师工作单位和姓名、指导教师工作单位和姓名等。课程名称应具体详细,与教材标识相一致。片尾内容为录制时间。

3.提示性信息(如线条、图形、说明文字等)大小合适、颜色与正文颜色对比明显。

4.字幕清晰美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规范字,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国家规定的除外)、错别字,能正确有效地传达信息。

5.字幕字体、大小、色彩搭配、摆放位置、停留时间、出入屏方式等要与视频中其他要素(画面、声音、背景音)配合得恰到好处,不破坏原有画面;多机位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

6.同一视频中,各节点视频分辨率统一,不得将标清和高清混用,建议使用高清视频。

7.音频与视频图像有良好的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

8. 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

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9.课堂实录的格式为H.264+AAC编码的MP4文件,幅面要求达到720*576以上,码流为0.5-1Mb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