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方案出炉

信息来源:教育厅网站     发布日期: 2015-01-01

   省教育考试院昨日发布我省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根据公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月12日至18日,报名网址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据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目前我省笔试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考试日期为3月15日。

  按照规定,报名者必须具有中国国籍,而且户籍或人事关系在福建省,身体方面必须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同时,还必须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如果是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另外,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时间

 

类别

3月15日(星期日)

上午

下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