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社会实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4-4-16 8:04:27

    据教育部15日发布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我国将逐步完善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的体制机制,把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和成效纳入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意见》的制定和发布是针对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德育工作的重要举措,旨在加强当前中小学德育的薄弱环节,具体措施包括: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和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探索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公平正义理念,养成遵纪守法意识和行为习惯;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勤俭节约,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加强网络环境下的德育工作,引导学生文明上网,树立网络责任意识,防止网络沉迷或受到不良影响。

  《意见》提出要通过课程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管理育人等途径,改进中小学德育的关键载体;强调要改进方式方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夯实中小学德育的基本保障。

  《意见》还要求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将其纳入教育综合督导的重要内容及责任区督学的工作范畴,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督导评价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据悉,教育部将定期表彰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和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探索品德优秀学生表彰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