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安全教育课每年不少于12课时

发布时间:2013-3-28 17:45:25

     28日,省教育厅出台《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中小学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开设安全教育地方课程每年不少于12课时,做到课时、教材、师资“三落实”。

    意见指出,师资方面由学校合理安排责任心强、具有钻研精神的科任教师、保卫干部、班主任或社会有关人员兼任,所任课时计入工作量;课时方面要将安全教育课程排入正式课表,实行间周开设,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安排一节课时;教材方面要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教材为主要内容,根据季节变化、地域特点、疫情变化、校园周边环境和学生实际状况等情况适时确定安全教育重点。

    根据意见,公共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和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六个模块。以中小学生防地震、防火灾、防溺水、防交通、防台风、防踩踏、防中毒、防盗抢和防治安侵害等安全知识为重点。重点帮助和引导学生了解基本的保护个体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知识和法律法规,了解保障安全的方法并掌握一定的技能。

  ——小学1-3年级要侧重了解危险的存在,知道躲避危险和求生、求助的简单方法、技能,强调个人安全。

  ——小学4-6年级要侧重认识危险的危害,形成躲避危险的意识;掌握躲避危险的基本方法,强调个人安全。

  ——初中年级要侧重了解与安全有关的基本知识,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掌握确保安全的基本方法,强调个人安全,兼顾公共安全。

  ——高中年级要侧重了解与安全有关的基本方法,自觉抵制可能引发安全问题的事故或事件,能够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救助别人,既强调个人安全,又强调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过程中,小学要以游戏和模拟为主,初中要以活动和体验为主,高中要以体验和辨析为主。学校每学期应至少开展一次应对自然灾害、地震、消防逃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充分挖掘适合本地本学校实际的各种资源,根据地域特点和学生生活实际,将可能遇到的各种安全问题作为课程开发的主要内容。

    在措施保障方面,要把负责安全工作的干部和教师的培训列入教育系统师训干训计划,把公共安全教育作为校长培训、师资培训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并把教师在公共安全教育教学中取得的观摩课、优质课、论文等荣誉作为职务评聘的条件之一。把公共安全教育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作为督导学校和考核校长、教师的重要指标,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教育行政部门要适时对学校的公共安全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开展安全教育教学工作评先评优。对工作不到位、课堂教学不落实、教育效果不明显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取消平安先行学校和学校安全标准化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