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看教育

中国教育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2-7-22 11:41:54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县(市、区)域内城乡教师、校长交流制度,研究制定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国务院日前公布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凸显了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亮点,也进一步揭示了未来必须突破的难点。

  教师流动要听取意见

  规划提出,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县(市、区)域内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工资待遇同一标准,以及教师、校长交流制度,逐步取消义务教育阶段重点校和重点班。

  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殷飞认为,我国义务教育已经基本解决“有学上”的问题,目前的难题是“上好学”。推进教师、校长轮岗交流,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力举措,能够有效打破校际藩篱。

  为了推进教师、校长交流,2009年,国家全面实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实现同一区域教师工资基本均衡化,为教师交流奠定了基础。近年来,各地从鼓励教师校际“结对”,到试点区域内教师定期流动,再到全面推行教师轮岗,教师交流之路越拓越宽。

  “保护好老师和学校的积极性,是这场改革成败的关键。”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认为,教师轮岗是好事,但教育行政部门要扎实调研、科学谋划,在广泛听取老师、学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基础上推进这一改革。

  江苏省大丰市刘庄镇中心小学特级教师施飞认为,教师是一个“良心职业”,要做好教学工作,需要老师全心全意地付出。推进教师轮岗交流,必须解决好教师的后顾之忧。

  异地高考要“小步快走”

  规划提出,以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并研究制定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吴亦明教授认为,中国的城镇化率已超过50%,在这一背景下,研究制定异地高考方案是顺势而为、大势所趋。但在当前各地区教育资源严重不均衡的情况下,一旦过快放开,很可能引发新一轮“高考移民”,因此异地高考要渐进式改革,坚持“小步快走”。

  江苏省启东中学校长王生认为,制定义务教育后异地升学办法,对于数千万农民工随迁子女来说无疑是一场“及时雨”,但对于现行教育体制来说,则是一场严峻考验。现有高考招生计划是根据各地发展水平、考生数、高教资源等分配,是一种“相对公平”。异地中考、高考如果考虑不周,在实施中会侵占高校富集地区考生的升学机会,带来新的不公。

  吴亦明认为,异地高考方案可率先在外来人口较少的地区试点,同时因地制宜出台限制条件。针对农民工子女的实际需求,异地高考可先开放高职教育,使更多“农民工二代”获得在城市发展的一技之长。当然,国家应努力缩小教育资源的地区差距,从根本上避免出现大规模“高考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