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高考五类人员不得报考

                                                                        发布时间:2011-11-13 19:46:23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昨日公布《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简章》。在这份报考简章中明确规定,除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外,户口新迁入(2010年8月1日及以后迁入)我省的考生,必须同时具有我省高中教育学籍,且已在我省高中学习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在我省报考。

    现场确认需二代证

      今年高考网上预报名完成后,除经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书面同意者外,所有考生均须在本人就读地或户籍地所在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报考者须提交本人有效户口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规定的其他证件或材料。户口新迁入我省的考生,还须提交我省高中教育学籍和已在我省高中学习一学年以上的学校证明。

    在填报升学志愿时,文科艺术类和文科体育类可以兼报文史类院校(专业),理科艺术类和理科体育类可以兼报理工类院校(专业),其余类别之间不能兼报或跨报。

    五类人员不得报名

    根据规定,有五类人员不得报名高考。包括: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考少年班条件者或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另有规定者除外);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在上一年度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信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外语专业须口试

    报考高校外语专业或对外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由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计划公布时注明)的考生,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外语口试成绩作为高校录取时的参考。考生必须于2012年6月4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同时在本人准考证正面考生签名栏处签上自己的姓名。考试前接到省教育考试院书面通知,确认已被高校提前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单考生等),免于参加全国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