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篇

政教处工作制度

政教处是学校日常思想政治工作部门,负责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和指导班主任工作,政教处主任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组织实施学生政治教育思想工作计划,组织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进行政治、时事、法制和文明礼貌教育,培养“四有”的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二、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拟订,执行相应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学习、生活秩序的正常化,培养良好的校风、班风和学风。

三、负责新生入学教育,组织军训和学生离校工作。

四、提出对学生奖惩和违纪学生的意见;组织学生集体个人的评优工作。

五、协助校体育组,教务处筹备学校运动会,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

六、评定和管理学生助学金,审批学生的临时困难补助。

七、协助校长调配班主任,指导、检查、考核班主任工作,组织班主任的考核和评优工作。

八、负责学生操行评定。

九、指导团委、生指组、学生会、宿管会、护校队的工作。

十、接待、处理有关学生日常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一、协同教务处做好学生请假考勤工作,协同总务处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治安管理,创造安定稳定局面。

十三、负责学校文明班级评比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政教处主任职责

1、学期初,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德育工作计划,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工作,期末写出工作总结。决定对政教处工作人员的聘任与考核。经常召开德育工作研讨会,加强德育科学研究,提高德育教学水平。
    2、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职工的师德建设。
    3、负责班主任选聘考核工作,指导班主任落实好《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一日常规》和班规班约以及班级德育环境布置。
    4、努力做好对班主任的培养工作。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班主任学习先进的班级管理理论或经验,提高其管理水平。
    5、指导学生会工作,定期培训学生干部,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培养学生的自主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定期组织学生干部学习、交流工作经验。
    6、根据学生守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制定校内相应的校规、校纪及管理制度,有计划地安排好对学生的法制及安全教育,抓好各项常规的检查和反馈,管理好学生公寓,保证学校有良好的教学秩序。
    7、认真指导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8、指导校医室做好学生疾病防治、保健及学校卫生检查工作。
    9、负责广播站、壁报栏、学生社团等宣传工作。
    10、认真做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认真贯彻奖惩条例。
    11、努力争取校外教育机构及有关部门的配合,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组织安排假期社会实践活动。
    12、负责对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

政教处干事职责

1、负责《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检查落实,做好量化、检查统计工作,及时汇总公布。
    2、实施争创月文明班集体量化管理工作方案,组织文明岗值勤,布置任务,监督值勤过程,并及时考核、评比。
    3、组织量化检查小组,对各班级的纪律、卫生、安全等工作进行检查量化,并及时通报量化结果。
    4、对学生违纪现象及时制止,和班主任及时联系,作出处理,并向主任汇报。
    5、负责有关材料的收发、报表的填报及入档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年段长职责

1、贯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决定,全面负责本级部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决定对本级部教师、职员的聘任。
    2、根据本级部学生的学习实际,制订学年年段工作计划、教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作出处理。抓好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 
    3、协同政教处,共同做好本年段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各项常规的落实,注重对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心理品质的养成。
    4、指导各学科组精心钻研教材,认真备课,组织好听课、评课,大胆探索教学改革,协助教务处组织教研课题的研究,并随时将教研教改成果,推广于年段教学工作中。
    5、组织开好学年度家庭学校教育协作会议,指导班主任做好班级工作,加强对校规校纪、班规班约执行过程中的管理。
    6、做好本年段在岗人员的评估、考核,对各集备组、班级及个人的奖惩提出意见或建议。
    7、负责组织对本年段教师教学常规的检查、反馈和评价。协助教务处搞好期中、期末考试和评卷工作,及时组织召开班科质量分析会。
    8、指导本年段学生的德育考核工作,审查各班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名单,指导本年段团总支的工作。
    9、处理本年段的偶发事件,表彰好人好事,批评不良现象,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报政教处处理。
    10、管好用好本年段所使用的学校财产。
    11、定期向分管校长汇报本年段教育教学工作。

班主任职责

1、班主任全面向校长负责,并完成校长部署的各项任务。制定并实施班级工作计划,做好班级工作总结,定期组织好班会。创造性地开展素质教育活动。
    2、根据德育大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等有关规定,运用多种形式抓好学生的德育工作,逐步使学生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
    3、建立班级常规,指导班委会和本班的团队工作,培养学生干部,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作用,促进良好班风的形成。
    4、落实以班主任为核心的任课教师集体负责制,协同各科教师指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联系并组织任课教师研究班级的教学工作,加大调控力度,提高教学效益,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不断提高学习成绩,较好地完成学习任务。
    5、指导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校内外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学生选修课程,切实发展学生个性特长。
    6、协助学校贯彻好体育与卫生工作条例,教育组织学生上好“两操一课一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7、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的家访,联系本班学生家长,争取社会有关方面配合,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尤其要做好后进学生的思想教育及转化工作。
    9、做好本班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和有关评比奖惩工作。

生指管理员职责

1、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宿舍管理规则。
    2、负责宿舍的安全卫生工作,按时开关宿舍大门,上课期间不准学生随便进入宿舍,进宿舍者须有班主任证明。
    3、严格管理宿舍钥匙,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开关门,管理员手中的钥匙不能随便发给学生。
    4、宿舍内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名义留校外人员住宿。宿舍内不准停放自行车及其他物品。
    5、按时开关电灯,督促学生按时就寝,不得随意延长开灯时间,每天将学生纪律及卫生检查情况报学校政教处,经常检查用水器材的使用情况。
    6、学生离开宿舍后,要逐一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锁好,杜绝失盗事件发生。随时检查宿舍楼的校产使用情况,如有损失,及时报政教处,以便查处。
    7、负责搞好宿舍楼的卫生,学生离开宿舍后,进行卫生清扫整理,开窗通风等工作,保持楼内外整洁。
    8、关心爱护学生,进行正面教育,组织学生进行住校规则的学习,不准打骂、体罚学生,对有困难和有病的学生,要倍加爱护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妥善处理。
    9、协同政教处和班主任选配宿舍长,掌握住宿名单,经常召开会议,以便加强管理。
    10、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任务。

心理辅导员职责

1、认真学习心理辅导知识及心理学理论,掌握切实有效的心理辅导方法,能对轻度心理疾病患者进行初步检查、确诊和治疗。
    2、转换角色,要求辅导员与学生建立朋友关系而非师生关系。
    3、随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不等不靠,不受时间影响。
    4、确定具体辅导对象,并作长期观察辅导。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
    5、定时开启心理信箱,并就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做好回信及辅导的内容记录,并整理备案。
    6、保管学生心理档案,不得随便外借,特殊情况外借时应作详细记录。
    7、负责谈心室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教师心理学知识辅导和学生的心理学讲座。
    8、经常与班主任、学生联系,及时掌握材料。
    9、认真执行心理辅导员工作制度及谈心室使用制度,做好有关保密工作。

连江一中学生违纪处分细则

 

一、学校依据《福建省普通中学学籍管理规定》,对违反《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校纪校规的学生,学校将视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分别给予处分。对学生的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

二、对学生的处分,由班主任、年段长、有关教师或政教处等有关部门提出,经政教处调查了解核实。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的处分,报分管校长审批;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的处分,报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校长公布;留校察看的处分上报县教育局备案;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处分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对学生的处分决定要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在校内张榜公布,并记入学籍档案。 

三、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被处分后的一个学期至一个学年内,能正确认识错误,有悔改表现和显著进步的,学生本人可以申请撤销处分。学生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班主任和年段长签署意见,经政教处审查研究决定;属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由分管校长批准撤销;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的,由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并由校长批准公布撤销其处分。

四、对迟到、早退、旷课等违反考勤制度的学生的处分:

1、考勤的范围:上课、班会、校会、团队活动、课外体育活动、课间操、早读、自习课、晚自习等学校规定的活动,都实行考勤。2、处分意见:(1) 无故迟到、早退3次的,给予批评教育;无故迟到、早退满6次的,给予警告处分;超过10次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对屡教不改的,视情节,可给予记过以上的处分;并且迟到、早退每三次按旷课一节计算。(2)旷课(未经请假或超假者,有特殊原因可准补假)累计达到4节的,班主任要进行个别批评教育;教育不改,继续旷课累计达到7节(即一天)的,给予警告处分;累计达到14节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达到35节(即一周)的,给予记过处分;超过35节至70节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或留校察看处分; 经教育仍然不改,累计旷课超过70节的,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五、对违反校徽管理、仪容仪表等方面的处分:

1、学生未佩戴校徽、佩戴他人校徽等不规范行为的,累计2次,由班主任作批评教育;累计3次,给予警告处分;累计5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的,累计超过10次的,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如果在违纪登记时,冒用他人名字的,发现一次,给予警告处分;发现两次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发现三次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经教育不改,超过四次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2、仪容仪表:(1)违纪表现:穿戴不整洁,佩戴首饰;染发、烫发,男生留长发,女生披肩发;穿拖鞋;穿奇装怪服等。(2)处分意见:有以上违纪行为2次的,给予批评教育;达到3次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超过3次以上的,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

六、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分:

1、凡考试中有作弊行为(包括作弊未遂)者,该科成绩以0分计算,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2、考试中偶有交头接耳、作手势对答案、偷看他人试卷、协同传递字条、有意让他人偷看的违纪行为者,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处分;3、考试中有意夹带课本、提纲、纸条,传递或交换抄袭答案的,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4、多科作弊或多次作弊屡教不改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5、偷窃试卷、答案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七、对偷窃、敲诈、勒索钱物学生的处分:

1、偷窃、敲诈、勒索价值在10元以下,认错态度好的,给予警告处分;价值在10元以上,50元以下,认错态度好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价值在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给予记过处分;价值在100元以上的,给予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2、对屡教不改的以及勾结、协同校外人员进校作案的,应从重处罚,直至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3、凡偷窃、敲诈、勒索钱物者,除给予上述的处分外,还应归还全部钱物。

八、对打架学生的处分:

1、因小事引起吵架以至动手,未造成任何伤害和影响,认错态度好的,给予批评教育;已造成伤害和影响,但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2、故意挑起事端,引起打架斗殴,造成轻微伤害和影响的,给予记过处分;造成较重伤害和影响的,给予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伤害和影响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3、以劝架为由,偏袒一方,使事态扩大,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4、策划挑动他人打架,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5、吵架中亮出凶器,或为他人提供凶器,尚未造成任何伤害的,给予记过处分;造成轻微伤害的,给予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伤害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6、对屡教不改的以及勾结、指引校外人员进校闹事、殴打其他学生的,一律从重从严处分,直至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7、凡因打架致人伤害的,除给予相应处分外,应负责赔偿全部医疗费和营养费。

九、对拉帮结派、以大欺小、以强凌弱、胡作非为学生的处分:

1、在校园内拉帮结派,搞小团体主义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2、经常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参加社会帮派组织,或勾结帮派组织闹事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4、屡教不改,在校内外胡作非为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十、对违反课堂纪律, , 学生的处分:

1、违反课堂纪律的主要表现:上课随意讲话、做小动作、吃东西、睡觉、看课外书、扰乱课堂秩序等。2、违反课堂纪律学生的处分由任课教师、班主任、年段长上报政教处。3、学生违反课堂纪律累计5次的,给予批评教育;累计10次的,给予警告处分;累计15次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20次的,给予记过处分;屡教不改,累计超过30次的,视情节给予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如果继续扰乱课堂秩序,影响教学秩序正常进行的,给予勒令退学处分。4、违反课堂纪律,除受相应的处分外;如果在单科教学,违反课堂纪律累计达30节的,取消该科的学业成绩。

十一、对违反值日生工作学生的处分:

1、值日生工作主要职责:打扫和保洁教室内外、卫生区卫生;擦洗讲台、黑板、门窗、墙垢;整理班级内务等。2、违反值日生工作职责的处分意见:无故不做或未做好值日生工作的,累计2次,给予批评教育;累计3次,给予警告处分;累计4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屡教不改,累计达5次以上的,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在一个学期内都不做值日生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十二、对抽烟、喝酒学生的处分:

在校园或其他公共场合抽烟、喝酒1次的,给予警告处分;2次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累计3次的,给予记过处分;屡教不改,累计5次以上的,视情节给予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处分。

十三、对参与赌博学生的处分:

1、学生参与赌博的行为有:通过扑克、麻将、猜令、博彩、赌博机等形式参赌的。2、违反上述赌博行为1次的,给予警告处分;2次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3次的,给予记过处分;屡教不改,累计5次以上,视情节给予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处分。

十四、对进入营业性“三厅两室三吧”学生的处分:

1、“三厅”指歌舞厅、录像厅、卡拉ok厅;“两室”指电子游戏室、桌球室;“三吧”指网吧、酒吧、茶吧。2、有进入上述场所行为累计3次的,给予警告处分;累计5次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10次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屡教不改,累计超过15次的,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十五、对违反寄宿生管理制度学生的处分:

1、违反寄宿生管理制度的行为主要有:晚归、彻夜不归、迟起床、内务卫生不整洁、不按时熄灯、大声喧哗、乱拉电线、违规使用电器等。2、上述违纪行为累计2次的,给予批评教育;累计3次的,给予警告处分;累计5次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10次的,视情节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屡教不改,累计超过15次的,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十六、对不尊重教师,辱骂、殴打教师学生的处分:

1、不听从教职员工的批评、教育,对教师不礼貌的,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2、用粗话、脏话辱骂教师,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3、殴打教职员工,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十六、对早恋学生的处分:

1、学生早恋的行为有:写情书、网恋、在校园及其他公共场合有手拉手、肩并肩等超出同学关系的行为。2、发现学生有早恋行为的,通过家校配合,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听的,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屡教不改的,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对在校内外产生极坏影响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十七、对破坏公物学生的处分:

1、学生破坏公物的行为有:乱丢粉笔;损坏黑板、课桌椅、门窗、玻璃、垃圾桶、宣传栏等;践踏草坪、绿地;摘折花朵;攀爬、毁坏树木;捕捉水池中的鱼;污损墙壁等。2、破坏公物价值在10元以下的,给予批评教育;价值在10元以上、30元以下的,给予警告处分;价值在3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价值在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给予记过处分;屡教不改,认错态度不好的和损坏公物价值在100元以上的,视情节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3、学生破坏公物的行为,除受到相应的处分外,还要赔偿相应的损失。  

十八、对作业不完成、抄袭作业学生的处分:

1、学生不完成作业、抄袭作业累计3次的,给予批评教育;累计6次的,给予警告处分;累计10次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20次以上,视情节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屡教不改,长期不完成作业、抄袭作业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2、如果单科作业未完成或抄袭累计达20次的,则取消该科的学业成绩。

 十九、对说粗话、脏话,乱扔杂物,随地吐痰,边走边吃等不文明学生的处分:

1、发现有上述违纪行为累计2次的,给予批评教育;累计3次的,给予警告处分;累计5次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10次的,给予记过处分;屡教不改,累计15次以上的,视情节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二十、对违反学校有关管理秩序学生的处分:

1、违反学校其他管理秩序的行为有:骑自行车出入校门、乱敲钟、乱按电源开关、上课时间进入食堂、在教室吃东西、攀爬围墙等。

2、学生有上述违纪行为累计1次的,给予批评教育;累计2次的,给予警告处分;累计3次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5次的,给予记过处分;屡教不改,累计10次以上的,视情节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如果上述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应从重从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