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5-4 18:26:17

          各地各有关学校对学生宿舍要迅速组织专项检查,省教育厅今日发出通知,要求经常性地、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规范建立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报告、落实整改制度,建立“一楼一层一室”安全台账,坚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通知指出,要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和问责制度。学校主要领导是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寄宿制学校要明确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的校级责任人、中层干部责任人和各个环节、部位的具体责任人。要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问责办法,对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力而造成安全隐患者,要进行问责,对因失职而造成安全事故者,要坚决实行责任追究。

        省教育厅要求,各寄宿制学校都必须制定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和落实学生宿舍出入管理和门卫制度,要加强学生宿舍出入管理,严格门禁制度。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学生家长要在学校值班室登记后并在自己孩子带领下方可进入学生宿舍。要建立学生宿舍人员疏散预案和传染病、急症、地震、火灾等伤害应急处置预案。学生宿舍一旦出现险情、传染病疫情或急症、受伤等情况,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规定逐级报告,同时通知学生家长、联系卫生防疫部门或医院,并按照专业指引进行处置。

        省教育厅就加强中小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各学校须重点检查学生宿舍安全报警装置、消防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图、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栓、灭火器等是否质量合格、数量充足、安装规范、布局合理、功能完好,且有专人维护。凡有学生住宿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从严管理,要安排经过消防业务培训的保安员专门负责学生宿舍消防工作。

  省教育厅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购和安装学生宿舍床铺、热水器、空调、饮水机等设备,并实行专人监管和维护。防止违规布线、电线老化和线路超负荷使用。学生宿舍内除必需的空调、电风扇和饮水电器取电插座外,不装不留其他插座,不允许私接电源和擅自使用其他电器。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和其他违禁物品带入宿舍。学生在宿舍内不得使用蜡烛、打火机、火柴,不得燃点蚊香、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吸烟和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