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10年,福建教育改革锁定10大重点领域

福州试点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福州日报》4月27日讯   未来10年我省教育改革“锁定”招考制度、素质教育、教育均衡、民办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创新人才培养、现代大学制度、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闽台高校教育交流与合作等10大重点领域。昨日,《福建省教育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公布,明确了我市改革试点单位及相应改革内容。
【素质教育】
试点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目标:素质教育改革方面,试点包括探索建立减轻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的有效机制,如课堂评价重点由师变成生;建立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估体系;推进高中办学模式多样化试验,建立高中特色课程体系,探索弹性学制等人才培养模式;探索综合推进素质教育改革方案等,力争2012年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研究取得初步成果,中小学严格执行省颁课程方案和作息时间规定,培育一批特色高中并形成一批普通高中特色课程;2015年试点地区和学校总结并推广实施素质教育的成功做法和经验;2017年形成较为完善的推进素质教育的体制机制。
       举措:我市的市教育局、福州一中、福州三中、师大附中、格致中学、铜盘中学、屏东中学、华侨中学、福州外国语学校、师大附小、福州实验小学等单位列入试点,方案要求福州市教育局试点包括不得要求学生早于7时50分到校;确保学生在校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一、二年级不留书面的家庭作业,其他年级的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1小时以内;不得要求学生征订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用书目录以外的任何辅助读物与学习资料;建立小学生全面评价制度,小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取消百分制;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排队、公布等内容。
【教育均衡】
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普通初中
       目标:教育均衡方面,我省将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师资配备、教学质量基本均衡,有效解决“择校”和“大班额”问题;实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普通初中的办法等。
       今年,初步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试点单位的城区建立“小片区”管理模式。明年,向全省推广,有效解决“大班额”问题。2014年,形成比较合理的校长和教师交流制度,实现教师配置基本均衡。2015年,形成健全完善的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全面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举措:我市鼓楼区和闽侯县列入试点,其中鼓楼区2015年将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中小学教育】
福州三中将设置“创新班”
       目标: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方面,2012年初步探索和总结出一些体现新课程理念,有利于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教育教学新模式;2013年,确立50所示范学校,加大改革试点力度;2015年,完成示范学校深化改革的实验研究,总结和推广一批具有福建特色的教育教学改革的典型经验。
       举措:我市的福州实验小学、福州三中、师大附小、福州高级中学、福州八中、连江尚德中学、教育学院二附小、群众路小学等列入试点,如福州三中将设置“创新班”,旨在对一些资优生提早进行创新能力开发,激发其科研和人文创新兴趣。
【民办教育】
探索建立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制度
       目标:2012年,我省将建立完善政府资助和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制度,形成利用社会捐赠财产举办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民办教育规范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2015年,建立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制度,总结完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制度;2017年,扩大制度的实施范围。
       举措:我市列入试点的单位包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等,我市将探索扶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
闽侯等将实行小片区教师校际交流
       此外,我省还将在职业教育、创新人才培养、现代大学制度、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闽台高校教育交流与合作等领域进行试点改革。
       其中,实施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中,今明两年将组织闽侯县等11个县(市、区)研究制定教师校际交流实施方案,开展小片区教师校际交流;2013年,在全省实施县域内小片区教师校际交流;到2015年基本实现县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2017年,全省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
       2013年,我省将研究制定《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办法(试行)》,建立起较为科学完善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