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4-15 8:51:27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位置,把全力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加快城乡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加大对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加紧补充农村紧缺师资并建立教师校际交流制度,着力解决城乡、区域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问题,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让每一个学生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统筹城乡,努力缩小区域和校际办学条件差距

  “十一五”期间,福建先后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意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中小学合格校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意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明确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分年度、分片区的要求和相关政策措施,并制定出台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标准。各地按照省政府的既定规划,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投入机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逐步建立中小学校长、教师流动管理制度。完善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和学校建设规划,结合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安全工程、城区学校扩容改造等一系列重大工程,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扶持独立设置的农村初中和乡镇中心小学新建或改造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按标准完善教学仪器和图书的配备,努力缩小城乡学校办学条件上的差距。截至2010年,全省通过“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的学校达1799所,占总校数的五分之一。同时,鼓励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打破城乡和校际间的体制分割,鼓励和支持各区域内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通过整合、捆绑、重组等方式,形成师资队伍合理流动、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办学共同体,并通过这一平台开展“扬峰填谷”,逐步实现相对区域内较高水平的均衡发展,从根源上有效解决择校问题。此外,进一步加快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应用效益,完善省级基础教育资源平台建设,健全省、市、县、学校四级教育信息化网络,大力开发和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利用网络和多媒体手段,为农村学校开齐课程和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服务,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

  突出根本,推进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

  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师资的均衡至关重要。这几年,福建省抓住师资均衡这一关键环节,加大了工作力度:一是足额配齐义务教育学校教师。2008年,福建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在全国率先提出将县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提高到城市学校水平,并在近3年先核增6500个编制用于补充农村小学紧缺学科。到2012年底前将农村紧缺学科教师配备到位,确保农村小学都能开齐开足省颁规定课程。二是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按照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1.5~2.5%的标准核拨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并落实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安排教师培训费。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农村教师(校长)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到2012年底前将全省农村教师(校长)轮训一遍。三是实施义务教育师资校际交流试点。将县(市、区)域内公办学校教职工人事关系收归县管,实行“县管校用”,推动义务教育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积极组织好本区域内教师在城区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和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的合理流动,每年交流人数要求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的校长也必须进行交流。继续加大对薄弱学校的对口扶持,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40周岁以下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农村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

  科学规划,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统一部署,福建明确了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分年度推进的“路线图”。福建省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全省所有的92个县(市、区,开发区)将于2012年底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2017年底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其中,分区域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具体部署是:2012年底前,21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2015年底前,81个县(市、区,开发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2017年底前,全省92个县(市、区,开发区)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在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方面,主要目标有:2012年前,重点解决好城镇流动人口集聚地区66人以上“超大班额”问题,2015年前全省中小学班额普遍达到国家标准;2015年前基本配齐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基本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按进度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

  在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方面,主要目标有:2011年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编制标准、岗位结构比例、招考聘用、考核办法、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和服务等“六个统一”,在11个县(市、区)启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试点, 2013年在所有县(市、区)全面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2012年底前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落实5年一周期的教师培训制度,大力开展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

  在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方面,2011年开始在设区市所在地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县的城区推行义务教育“小片区”模式管理,将城区的服务区划分为若干片区,以片区内优质学校为龙头捆绑一般校,实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有效提高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2012年起将“小片区”模式管理推广至其他县(市、区)的城区。

  为如期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福建将督促各县(市、区,开发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各级政府义务教育投入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义务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省级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制定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基本均衡的评估标准和评估办法,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作为考核地方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