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学年度连江一中教职工
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总结教职工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从而进一步发扬优点,找出差距,明确今后的工作方向。学校根据连教人[2011]51号文件精神,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全体教职工本学年度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并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思想政治表现(定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优秀: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自觉地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并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3、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合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服从工作需要,能履行教师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较好。
不合格:
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情节严重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道德品质败坏,作风极不正派,严重妨碍安定团结,影响恶劣的。
3、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5、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
说明:⑴凡是涉及“不合格”条件中的一条就可定为不合格。⑵上述规定与上级文件规定有不同之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二、出勤情况: (10分)
1、出满勤者得10分;
2、病假:每十天扣1分;
3、事假:每五天扣1分;
4、旷工:每半天扣1分;(教学工作人员每一节算半天)
5、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校、年段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每缺席一次扣0.5分。
说明:⑴无故旷工达半个月以上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中有2/3以上不参加者,可视为不合格教师。
三、教学工作情况:( 60分)
(一)、教学工作量(12分)
1、语、数、英教师每人以任教两个班为满工作量 (得12分)
2、其它学科以每周完成不低于12节课为满工作量(得12分)
3、周课时数不满12节,但有兼任行政工作(得8分)
4、学年度完成任教总课时数少于规定最低时数,每缺10节扣1分;缺150节以上的不给分
(二)、备课、编写教案情况(7分)
1、能认真备好每节课、写好每节课教案(得6-7分)
2、备课编写教案情况完成较好(得4-5分)
3、备课编写教案情况完成一般(得1-3分)
(三)、批改作业情况(得5分)
1、能认真按规定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作业(得4-5分)
2、批改作业情况完成一般(得1-3分)
(四)、授课情况(15分)
按学年学生问卷情况评定:
A率98%以上(得15分)
A率95% -97%(得12分)
A率90%-94%(得10分)
A率89%以下(得8分)
(五)、校级以上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成绩情况(8分)
1、期末考试学科集备组成绩为八县(市)一中前三名,且个人成绩为集备组第一或第二名(得7-8分)
2、学科集备组成绩在八县(市)一中排名第四以及之后的,或个人成绩在集备组排名第三名以及之后的(得1-6分)
3、会考科目成绩:
任教班级优良率95%以上,及格率100%者(得8分)
任教班级优良率85-94%以上,及格率100%者(得6分)
任教班级优良率80%以上,及格率98%者(得4分)
其余的(得1-3分)
4、非高考或会考科目的学科,任教班级及格率100%者(得5分)
其余的(得4分)
(六)、公开教学情况(5分)
省、市级公开课(得5分)
县级公开课(得4分)
校级公开课(得3分)
(七)、指导培养学生获奖情况(4分)
获省级以上名次(得4分)
获市级名次(得3分)
获县级名次(得2分)
获校级名次(得1分)
(八)、辅导学困生情况(4分)
1、方法恰当、效果良好(得3-4分)
2、辅导情况一般(得1-2分)
四、班主任工作和党政及其他工作[(一)(二)选项
(一)班主任工作(7分)
1、制订班级工作计划和总结班级工作简况。(得1分)
2、主题班会和辅导团会活动有内容且次数在5次以上。
(得1-1.5分)
3、家长会两次、家访20次以上且有日期、内容记录。(得1-1.5分)
4、班级集体获奖情况。(得1-1.5分)
5、班级面貌变化情况。(得1-1.5分)
(二)党政及其他工作情况(7分)
1、能认真做好党政管理工作的行政干部,管理能力强,工作实绩显著。(得6-7分)
2、带领教研组成员努力工作,业绩突出的教研组长(得3-5分)
3、语、数、英学科任教一个班、其它学科周课时数不满12节的教师兼职行政工作(包括导辅师、生指管理、田径队训练等工作),工作做得较好的,取得一定成绩者(得4-6分)
说明:(1)年段长参照班主任给分;(2)在评分时,上述(一)、(二)两个项目不能同时得分。
五、承担课外活动和其他活动情况(3分)
按各个教师上交的选修课材料和课外活动登记表评分
六、教研(教改)工作情况(4分)
1、高级教师学年听课30节以上、中级教师学年听课40节以上、初级教师学年听课60节以上,并有参与课题研究工作(得3-4分)
2、未达到第(1)项要求(得1-2分)
七、编写教材、教参和交流、发表或出版经验总结、论文、论著等(5分)
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收入省级论文汇编等(得5分)
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收入市级论文汇编等(得4分)
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或收入县级论文汇编等(得3分)
校级以上刊物发表或收入校级论文汇编等(得2分)
八、指导培养教师情况(3分)
(1)所指导培养的教师获得校级以上奖项(得3分)
(2)能完成指导培养教师工作(得2分)
无教学任务的行政工作人员,工作积极主动、业绩突出的,三项至八项累计(得65-70分),工作表现一般的(得55-60分),工作表现较差的(得50-55分)
九、继续教育情况(4分)
(1)初级职务教师每学年各种形式进修学习总时数达42学时以上(得4分)
(2)高、中级职务教师每学年各种形式进修学习总时数达72学时以上(得4分)
(3)被指定参加进修培训,而无故不参加者不得分。
十、奖惩情况(4分)
1、本年度内获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者(得4分)
2、本年度内获县级以上综合性或市级专项表彰者(得3分)
3、本年度内获校级综合性表彰或县级专项表彰者(得2分)
4、本年度内获校级专项表彰者(得1分)
说明:同一年度多级表彰,均累计得分;同一系列不能重复得分,只取最高分;累计总分不超过4分。
十一:评选程序:
教师在各组别进行述职报告;按全校教师的25%的指标,根据不同职务相应推荐“优秀”候选人;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定,最后按教师总人数的20%评选出“优秀”教师;“优秀”教师名单在校务公开栏上公示7天。
连江第一中学
2011年6月23日